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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部分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
2022-03-24

关于调整部分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

 

广大投资者:

大商所经研究决定,现将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通知如下:

自2022年3月25日结算时起,大连商品交易所下列品种合约保证金收取调整如下:

豆粕2209——17%

 

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,仍按原规定执行。

其他品种合约的保证金暂不作改变。

关于交易保证金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各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。

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保证金变化,理性投资,防范风险。

 

大陆期货风控部

2022年3月24日